《學佛知津》的〈神通的境界與功用〉
因為神通不能違背因果,不能改變既成的事實,只能夠預先得到消息或從遠距離得到消息,而做暫時的迴避和阻擋。
神通也是自然現象之一,它不能跟自然的軌律相違背。
所以,好顯神通的人,除了顯異惑眾之外,對於亂世的大局無補,對於混亂的社會無益,對於徬徨的人心無助,反而沉迷於神通現象愈深的人,脫離正常的生活愈遠。
因此,佛世時代,佛不許弟子濫用神通,阿羅漢的弟子們,也並不是都有神通。相反地,若用神通,雖能感化眾生於一時,不能攝化眾生於長久。而且,善用神通如比丘之中的大目犍連,比丘尼之中的蓮華色,分別為羅漢、羅漢尼的神通第一,結果,大目犍連死於鹿杖外道的亂棒,蓮華色死於提婆達多的鐵拳。故歷代祖師從印度到中國,使用神通來傳播佛教的不多,甚至可以說很少,這些人,如果在使用神通之後,大概會離開當地,或者捨報往生他界。如果常顯神通而不收斂,必然遭致殺身之禍、枉死之災和凶死之難,捨壽於非時;這都是由於違背因果,抗拒自然的結果。
如眾人所知,西藏地處高原,崇山峻嶺之中,潛修密行,苦修禪定,精練神通之士不少,其中有人能夠呼風喚雨、撒豆成兵,以飛劍殺人於千里之外;可是西藏的佛教史上,也有過幾次的法難,也就是佛法遭受惡王的摧毀和消滅之時,神通即失效。
又據說臺灣本島,現在也有不少已得所謂三明六通的異能之士,可是臺灣本島,幾乎年年都有颱風、地震、水患,以及擾亂大眾安寧的黑社會流氓、地痞、強盜、土匪,那些具有神通的人士為何變成了無能無力而不問不聞?
可見得業力不可思議,共業和別業,該受的仍然要受,迷信鬼神的神通救濟,只有增加更多的困擾,損失更多的財產,消耗更多的時間和精力;所以怪力亂神是孔子所不語,識者所不取。
在今天社會文明、知識普遍的時代,凡事應以正信的佛法,從事於智慧的開發和努力,不應迷信所謂神通的奇蹟,因為,那實際上不過是鬼神現象的幻術罷了。
(請參閱拙著《學佛知津》的〈神通的境界與功用〉)
文/聖嚴法師 圖/Kevin J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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